1. 请租赁人爱护您所租赁的产品,若有人为造成的损失,根据损坏程度不同,赔 偿原价的10%--70%。丢失产品,全额赔偿。2.租赁人所租产品,租期一个月以上,归还时不能超过预定租期3天。超过时间按照租赁店条例规定补缴租金。租期一个月以内,按规定日期归还。 3.您所租赁的产品,均经过紫外线杀菌。 4.由于租用我们的产品,在您使用过程中,发生孩子碰伤 等事件,均不由我们承担。 5.此单作为结算凭证。 咨询电话:64891870 联系人:姚女士